书所有要求。若系统通过最终验收,则双方将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书》。
1.16 1.17
“终验日期”指按合同规定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书》的日期。 “紧急处理”指合同系统出现紧急情况时乙方派遣专家赴甲方或现场给予技术指导。
1.18
“保修期内技术支持与服务”: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为期 1 年的保修及技术支持和服务。
1.19
“最终用户”或称“客户”指武警边防总队。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附件中所列的合同系统,包括硬件、软件及技术服务。
2.1.1
合同系统(详见合同附件)
2.1.1.1. 硬件 2.1.1.2. 系统软件 2.1.1.3. 技术服务
2.1.1.3.1乙方在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前,派有经验的、健康的、有能力的技术骨干组成项目实施小组,为甲方或客户提供系统的现场安装、测试、调试等专业技术服务,并承担此费用。
2.1.1.3.2. 乙方负责按附件的有关内容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1.1.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的 1 年保修服务。
2.2
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若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客户提供合同货物的升级及服务;且后续设备应能兼容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上述产品应从甲方要求之日起[1]周内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