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内予以答复;如果要求紧急处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7.4在保修期内如果因为乙方有缺陷的设计和生产造成设备的性能和
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替换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和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并运送至甲方使用现场.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及关税、增值税)。
7.5为了对合同货物进行维护,乙方应对出现故障部分免费尽快进行
修理或替换.乙方从在其指定地点收到故障设备之日起[1]个月内将修理后的设备或替换设备运至安装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理后设备运至安装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设备修理或替换时间期限。
7.6乙方履行保修义务无瑕疵的情况下,保修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
甲方将签发一份证明保修期满的证书。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进行了技术改进(包括软件和硬件),且认为这项改进对甲方有重要意义并对设备运行维护有实用价值,乙方应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设备,并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技术文件。
7.7在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不可预料的系统瘫痪,乙方将尽全力帮
助甲方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修理或更换故障部件.甲方承担所引起的一切费用。
7.8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且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承诺将派遣其专
家以优惠价格到现场进行对合同货物检查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