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钢结构、汽车生产型企业使用
4.2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工装的转资和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以及工装的盘点。
4.3各分公司、分厂负责所属工装的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 五、管理内容
5.1工装计划的提出和立项
5.1.1技术中心根据企业产品发展规划制定工艺装备计划,各分公司、分厂也可根据生产产品质量、工艺和发展需要,向技术中心提交工装制做申请,经月度生产技术准备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技术中心根据Q/QDZ G129-2007《工艺装备的分类与编号》的标准要求向发放工装编号,分公司、分厂按照《工艺管理程序》编制《工装任务书》。 5.2工装的设计、制造
5.2.1技术中心工艺设计人员按任务书要求组织设计工装方案。由技术中心组织制造部、使用部门等单位相关人员参与工装方案评审,方案评审合格后完成最终设计。外协制造工装由技术中心编写技术条件并组织进行外协采购,如商务谈判或招标等相关事宜。 5.2.2工装制造可以分为自制、外协制造两种:
a)自行制造:自制工装由技术中心向制造部提交工装自制计划并附带图纸、工艺、工艺路线,由制造部安排相关单位进行制造。
b)外协制造:如果因制造能力限制,需要外购外协的,由技术中心编写技术条件并组织进行外协采购,如商务谈判或招标等相关事宜。和外协制造单位必须签订外协合同,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装设计制造价格以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