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钢结构、汽车生产型企业使用
5.3工装的验证
5.3.1工装生产完成以后,由制造部组织分公司 、分厂等相关单位人员对工装按任务书要求进行验证,并做好相关记录。
5.3.2工装验证所需要的材料一般为产品用料,验证合格的加工件作为合格品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进行处理,验证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记入分公司、分厂生产成本当中。
5.3.3在工装验证过程中,如果发现工装有设计结构问题,则交由设计单位重新进行设计;如果属于工装质量问题,则交由制造单位返修。同批重复制造的工装不需要全部验证,只需要抽取个别进行验证即可,如果发现工装制造质量问题,直接送制造单位返修。 5.4工装的验收
5.4.1使用部门在工装验证合格后,向技术中心提出验收申请。
5.4.2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工装使用部门的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工艺人员、质量部、制造部、设计人员对工装的使用安全性、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和资料、台帐的完备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工装验收单》(一式三联)。
5.4.3技术中心要协调好生产与工装验收的关系,各有关单位要按时派人参加工装验收工作,保证按照公司工装计划要求及时投入生产。 5.4.4验收合格后,工装任务书、验收单与图纸一并交付,图纸交由行政部档案室保存。
5.4.5工装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记入各分公司、分厂生产成本当中。 5.5交付与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