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原因(包括业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内的违约行为)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会加大甲方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6.2合同解除后天,乙方人员必须全部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自有或租赁)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7、担保(履约保证金)
27.1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前交纳,交纳金额为工程合同额的3~5%,交纳的形式为现金。办理全部竣工结算手续并履行完合同约定条款后30—60天内无息退还。
28、合同份数
28.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29、补充条款
3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并经甲方验证乙方全面履行了用于本工程的设备、物资和人员进场的承诺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