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甲方提供警示、标志标牌、标语条幅等,乙方应配合相应措施所需的用工,费用已含在承包单价中,乙方应负责标志标牌、标语条幅等的使用及保管,如有丢失,应照价赔偿(根据项目实际进行修改)。
10.4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为此,乙方应使施工场地砂石化或保持经常洒水,使得施工场地旁的农田作物绿叶无扬尘污染,且该费用已含在承包单价中。
10.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漏失等原因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应自负。
10 .6乙方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当施工工地距居民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应及时进行场内清运并集中沉淀,不得污染周边环境,该费用已含在承包单价中;机械含油废水及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必须收集处理,并做到达标排放;
11、事故处理
1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在第一时间应立即上报甲方,由甲方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1.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本合同争议条款处理。但乙方应当先行垫付事故所发生的费用,若因乙方未先行垫付,致使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12、保险
12.1甲方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或获得保险。
12.2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劳务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2.4若因项目需要,须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的,乙方应当承担份额内的保险费。
13、劳务工资的支付
13.1乙方应将其与劳务工人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劳务工人花名册及劳务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报一份给甲方备案。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上报劳务工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