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劳务承包事宜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工程具体名称、部位、桩号里程等)(该承包范围为暂定范围,在施工过程中,基于总体施工组织的协调以及工期的考虑,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进行合理的调整,该调整不影响其它合同条款的实施。)
主要施工内容:(简要写主要工程内容),详见附表一《劳务工作量综合单价清单》
工程业主方:本合同中所述“业主”是指本工程的发包方。甲方通过招投标程序从发包方获得施工总承包权利。
业主合同:本合同中所述“业主合同”是指甲方与发包方所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
2、合同暂定价款
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人民币元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清单中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以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完成量为准,合同价款以最终的结算金额为准。本合同暂不对工程量做具体划分,甲方将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合理划分施工段落及工程量,以满足施工进度需求,乙方承诺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向甲方提出费用补偿。
3、开竣工时间
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结束工作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