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体系。日本冈山市的市民交往中心是一所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机构,建成后,曾经对由政府还是社会组织管理进行过讨论,最后日本政府决定还是由社会组织管理运作这一机构。因为论证中人们达成共识:市民交往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由政府某一部门去做不仅会牵扯政府精力,还会把中心管理得僵死,不如由社会组织去做,反而更为灵活、有活力[7]。这说明,应当根据不同层面公共服务的要求,来决定是以政府还是社会组织的方式介入,以便发挥组织的最大功效。社区层面的公共服务的供给,社会组织比政府组织更能发挥潜力与优势。
第二,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与企业相比,更能发挥公益组织的特长。企业是赢利性组织,追求利润是其天性。社区居民中诸如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者等特殊群体,在接受社区服务的过程中,希望获得优质低价或者免费的服务。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由于是居民自发组成,志愿性与公益性是其鲜明特征,提供的服务多是免费或者低费,显然要比企业具有优势。
第三,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与一般社区社会组织相比,在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服务方面具有优势。社会工作者所组成的社会组织通常提供的是专业服务,多是针对个案问题采取专业方法进行解决。社会工作者因为不是社区居民,对于居民需要的了解往往要经过一定时间方能制订出解决方案。而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由于是居民自发成立的,其工作者对于社区居民的需要十分清楚,无须了解过程或者了解过程十分短,在提供服务时更能符合居民切身需要。
当前,中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虽然相关的理论与实践均须深入研究与探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社区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必须获得社区居民的认可与支持。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有助于解决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这一难题。因此,在今后相当一个阶段,应当将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