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的居民;老年人服务,针对社区老年居民的需求开展的活动;残疾人或者智障者服务,等。上述服务内容均与社区各个年龄段的居民利益相关,但当前中国多数居民对社区服务并不满意,一项对某省会城市社区进行题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和评价》的调查显示:“满意”或“很满意”的居民共占20%,“一般”为60%,“不满意”为19%,“非常不满意”有1%[3]。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目前虽然尚无全国性的统计资料,但笔者在北京、杭州、深圳、贵州等地进行社区调研时,发现参加者往往老年人居多,而老年人中以妇女居多。参与人群的青壮年居民很少或者几乎没有,这固然是由于青壮年人群大多数处于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难以像老年人那样拥有充裕的空余时间,但时间问题显然并不能成为其参与社区服务积极性不高的主要理由。
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主要依靠政府推动,社区参与型社会组织尚未得到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的宗旨未能完全落实,社区服务不能满足居民需求;社区服务成为政府单方面的作为,居民没有被广泛吸纳进来。
二、社区社会组织是构建社区服务体系的主导力量
在现代社会,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一起构成了三大组织体系,彼此联系,相互配合。政府组织、企业组织与社会组织构成社会管理的三大支柱。社会组织是指除政府与企业组织之外的向社会提供某个领域公共服务的各类组织。与政府与企业组织相比较,社会组织具有以下属性:首先是非政治性。这一点区别于政府,虽然社会组织在社会功能上有着与政府类似的公共管理职能,但社会组织的存在基础不同于政府。政府设立的宗旨主要是为履行国家公共职能,社会组织主要是由生活在社会中的一定人群依据其共同兴趣、意志、利益、志向、愿望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