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区社会组织按照活动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社区福利组织,如社区托儿所、社区托老所与敬老院、社区公共活动场馆、社区服务中心等;第二类是社区文体组织,如社区老年大学、健身队、老年文艺表演队、艺术活动组、球类活动组等;第三类是社区居民权益维护组织,如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社区妇女儿童保护协会、社区环境保护协会等;第四类是志愿活动组织,如社区志愿者与义工组织;第五类是为配合政府社会事务工作的组织,如计划生育协会、老年协会等;第六类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组织,其中包括为社区残疾人、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等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服务的组织以及为社区普通居民生活便利提供低偿服务的便民利民组织,如社区卫生所、职介所、租售房介绍所等。这些不同的社区社会组织均有不同的服务内容,也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开展服务有的是无偿的,如志愿者组织、义工的服务;有的是低偿的,如社区活动中心的服务;有的则是有偿的(非营利服务也可以是有偿的,只是不能将收入分红,而必须用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6]。
按照人员的组织构成,社区社会组织通常可以分为居民参与型与非居民参与型两种。
非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是由非社区居民成立的,成员是由社区外来人员组成的社区社会组织。非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的成员往往是由一些具备某一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构成,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其他非居民成员。在现代社会,社会工作一般指由那些掌握专业化的科学知识、方法与技能的职业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管理者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以及相关的福利保障,调整社会关系,恢复和增强人们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项专门社会工作。英美等西方国家社会工作建立较早,现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