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3、对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4、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 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b)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3)采购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
1、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法方法评审。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采购内容、供货方案、工期以及谈判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谈判小组评审,则采取评委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供货期、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报价是否会低于投标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
2、谈判过程中,如果谈判小组一致认定投标人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谈判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谈判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谈判全部内容及交货期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损耗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只有总价而没有分项报价的投标文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