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基层的施工要求分述如下:
5.4.1一般要求
5.4.1.1清除作业面表面的浮土、积水等。并将作业表面洒水湿润。
5.4.1.2开始摊铺的前一天要进行测量旗样,按摊铺机宽度与传感器间距,在直线上间隔为10米,在平曲线上为5米做出标记,并打好导向控制线支架,根据松铺系数算出松铺厚度,决定导向控制线高度,挂好导向控制线,用于控制摊铺机厚度的控制线的钢丝拉力不小于800N。
5.4.2拌和与运输
5.4.2.1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
5.4.2.2厂拌的拌和设备在配调试时应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使拌和的混合料颗粒组成、水泥含量达到规定要求。 每天开始搅拌前,应检查场内各处集料的含水量,计算当天的配合比,外加水与天然含水量的总和要比最佳含水量略高。实际的水泥剂量可以大于混合料组成设计时确定的水泥剂量约0.5%,但是,实际采用的水泥剂量和现场抽检的实际水泥剂量应小于5.5%。同时,在充分估计施工富余强度时要缩小施工偏差入手,不得以提高警惕水泥用量的方式提高路面基层强度。每天开始搅拌之后,出料量要取样检查是否符合设计的配合比,进行正式生产之后,每1-2小时检查一次拌和情况抽检其配比、含水量是否。高温作业时,早晚与中午的含水量要有区别,要按温度变化及时调整。拌和机出料不允许采取自由跌落式落在成堆、装载机装料运输的办法。一定应配备带活门漏斗的料仓,由漏斗出料直接装车运输,装车时车辆应前后移动,分三次装料,避免混合料离析。
5.4.2.3运输车辆在每天开工前,要检查其完好情况,装料前应将车厢清洗干净。运输车辆数量一定要满足拌和出料与摊铺需要,并略有富余。
④、当摊铺现场距拌和场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份蒸发。并应尽快将拌好的混合料运送至现场。当中途出现故障不能在初凝时间内运到工地,或碾压完成最终时间超过2H时,必须予以作废。 5.4.3摊铺整型
5.4.3.1摊铺前应将基层或基层下层适当洒水湿润,摊铺前应检查摊铺机各部分的运转情况,而且每天坚持重复此项工作。摊铺采用ABG423摊铺机摊铺,摊铺时要设定松铺厚度,使混合料均匀摊铺在要求宽度上。 摊铺机后面应设专人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特别应该铲除局部集料“窝”并用新拌和料填补。
5.4.3.2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宜高于最佳含水量0.5-2%(视气候面定)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水合损失。 5.4.4碾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