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运行满六个月再进行综合评议,以确定该设备是否可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推广使用。对于运行满三个月,经评议不合格的设备,要退出井下运行,退还厂家。对运行六个月评议不合格的设备,不得在集团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第五章 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检验
第一节 概述
第二十七条 矿井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矿机电科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各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机电科负责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等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检验,并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和检验。其它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由矿自行合理安排。
第二十九条 机电科必须认真做好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和供热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第三十条 机电系统的所有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约束个人工作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个人坚决不违章作业。个人年累计违章两次以上的,必须调离机电岗位。
第三十一条 各矿井都要根据包机制的规定制定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确定设备点检周期,明确点检部位、点检内容、点检方法、实施人和考核人。
第三十二条 设备点检分一般性检查、日历化检查和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
1、一般性检查:通过问、看、嗅、听、摸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日历化检查:按每天检查计划,对设备确定的部位进行拆检维护和修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诊断,来判断设备性能的优劣,以提早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三条 设备点检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以岗位工和维修工点检为基础,突出班组和区队的自我管理和考核,机电专业管理人员以指导和服务为主的工作原则进行。
第三十四条 班点检:由小班维护工负责实施,并将点检情况填入
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负责考核。
第三十五条 日点检:由大班维护工负责实施,按点检制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或机电副科(区)长负责考核。
第三十六条 周点检:由机电班长负责实施,根据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