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个参加检修的人员中并签字,做到各尽其责,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十五条 每一检修项目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有明确分工。对材料、工具、配件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也应明确负责人,逐项落实。
第五十六条 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检修项目中某些特定的工序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中间验收,整个检修项目完成后,应进行竣工总验收。对主要设备的验收应由使用单位提出,集团公司派人主持。一般设备的验收,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长或主管技术人员主持。验收完毕由验收人员写出验收结论并签名存档。
第五十七条 检修结束后,主管技术人员应及时将检修项目与计划、检修任务书和各种记录、资料、图纸等进行整理,及时做出检修总结,一并归档,检修总结要报集团公司生产处备案。
第五十八条 对没有检修档案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单位,要追究主管工程师(技术员)的责任。
第二节 主提升系统
第五十九条 矿井主提升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矿机电科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提升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第六十条 认真做好主提升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第六十一条 提升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规程第380条~第436条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主提升设备运行,需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如下:
1、电机振动、温度、噪音、电流、碳刷、对轮情况等;
2、测速发电机振动、温度、噪音、皮带、电压与速度的关系情况等;
3、测速磁块、传感器、轴编码器的固定、对轮情况等;
4、操作开关油位、油颜色、发热情况等;
5、电控盘与保护装置的螺丝、触点、消弧装置、动作情况以及吸力线圈固定、发热情况等;
6、电阻器螺丝齐全、紧固情况;
7、换相器螺丝齐全、紧固,导电带、消弧装置完好无损,各接点、触点接
触良好,压缩行程适中;真空高压换向器的真空管不变色,接触周期性好,过电压保护可靠;
8、钢丝绳安装、运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9、安全回路各种保护闭锁可靠,故障检测显示正确;
10、脚踏开关、过卷开关、松绳保护、换向器栅栏门闭锁开关、满仓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