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水流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损失或者推定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者转运时由于一件或者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损失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的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也叫单独海损赔偿,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all risks)
责任范围除了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来原因所导致的全部或者部分损失以及11种一般附加险,但不包括特别附加险,也不包括由于延迟或所保货物本质上的缺点和特性所导致的损失或费用。
在上述三种险别中,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exclusion),即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和费用。
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证明货物原产地和制造地的文件,也是进口国海关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和关税待遇的依据。
福费廷(forfaiting):又叫票据包买或者票据买断,是指包买商队贸易项下未到期的银行汇票或者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从而为出口商融资的一种方式。具体而言,福费廷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国际贸易中,出口商把进口商承兑并经过进口地银行担保或者进口银行承兑的期限在半年以上(一般为5-10年,现在期限为1月-10年)的远期汇票或本票,以贴现方式无追索权地售给包买商,以实现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2.特点
(1)以资本性商品为主。福费廷业务办理后,出口商即解除经济责任,只在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上对进口商负责,而包买商则要负责收款,而且对出口商无追索权。
(2)无追索权的贴现。包买商在下列情况下保留追索权:第一,开证行因止付令不能偿付到期票据;第二,出口商涉嫌诈骗。
(3)一种固定利率的中长期出口贸易融资方式,而且涉及金额大。融资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有关国家的地区的风险。福费廷采取固定利率,便于出口商固定风险和收益。正因为交易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