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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办法(2)

发布时间:2021-06-06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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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屡教不改,而实施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4.通知期限:任何一方(公司或员工)提出与对方解除劳动关系时需遵循以下通知期限(单

位:天):

4.1:郑州办事处:

4.2:销售公司:

4.3:生产公司:

5.离职签批权限:

5.1:郑州办事处:

5.2:销售公司:

5.3.1:生产公司(安阳健丰生产基地):

5.3.2:生产公司(辽宁健丰生产基地):

6.程序内容

6.1: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6.1.1:辞职程序:

6.1.1.1:辞职员工应根据岗位的不同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交《离职申

请表》。

6.1.1.2:部门负责人须在接到员工《离职申请表》后三个工作日内作

出反应,与该员工面谈并了解离职的原因,对绩效良好的

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

能性。

6.1.1.3: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需将《离职申请表》转交给相关审批部

门(参见5.0离职签批权限)。

6.1.1.4:人力资源部接到《离职申请表》后,检查相关文件(如培训

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确认该员工有关于服务年限或费

用的遗留问题,与该部门负责人商定其最后工作日,然后

通知员工。

6.1.2:辞退、开除、除名程序

6.1.2.1:公司辞退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提前通知被辞退员工,并安排离职面谈。

6.1.2.2:在辞退员工时,其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代表需与被辞

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安抚其情绪。

6.1.2.3:经双方沟通后确定离职日期,员工需按流程完成离职交接

手续。

6.1.3:自动离职程序

6.1.3.1: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部门须于当天及时

通知人力资源部。

6.1.3.2:人力资源部将尝试与该员工联系并要求其回来办理离职手

续,否则当月薪金不予结算。

6.1.4: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6.1.4.1: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

到期前(具体提前天数参见4.0通知期限)将合同到期需

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

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

并在五内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科安排合同续签

事宜;对于不续签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提前发出《终止劳

动关系通知书》,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当

天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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