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若出现重大问题,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必要时诉诸法律;
6.4.4:公司开除的员工,永不再录用;
6.4.5:非被开除员工离职后又回到公司,按新进员工对待,工龄重新开始计
算;
6.4.6:离职人员交接工作时,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接管人,负责接管的员工必
须认真负责,若出现资料不齐及其他问题时,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
记大过处罚。
7.费用结算
7.1:正常结算工资的辞职人员,当月薪资随正常周期支付;
7.2:辞退人员或特殊情况审批者,可以于完成离职交接手续后即时结算工资,双方
确认数额后,由财务部于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该员工的工资帐户上;
7.3:如员工没有办理完所规定的离职手续即自行离职,公司保留冻结该员工的工资
及依法追究的权利。
8.备注:
本管理规定经健丰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编制,人力资源及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