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 论
1 绪 论
1.1 选题背景
1.1.1 我国公共项目引入私人资本的要求
基础设施为居民和企业提供直接或间接的产品和服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发挥很大作用,被认为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先决条件。Aschauer
在1989年的研究中就曾指出,基础设施投资与一国生产率提升高度相关,能够带
动经济发展[1]。Munnel延续了这一研究,认为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作用显著,并
且指出公共资本积累不足是普遍经常的情况[2][3]。长期以来,公共基础设施由政府
财政出资建设,但随着其需求量增加,导致产生巨大的资金缺口。与此同时,由
政府建设基础设施项目也显现出诸如效率低下,滋生腐败等缺陷,于是,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应运而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PPP模式在
欧盟成员国等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对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需求显著增
加。数据显示,我国固定资产总投资由1995年的20,524.90亿元增长到了2011
年的345,984.17亿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需求
会持续增加。例如,在2009年北京国际城市轨道交通展览会上,中国各城市轨道
交通发展规划图显示,到2016年,我国新建轨道交通总建设里程将达到2500公
里,投资规模达9937.3亿元。类似地,我国的《中长期铁路路网规划》计划到 2020
年,使全国铁路运营里程达到 10 万公里,根据规划,预计投入资金达20 000 亿
元。
总之,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将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
单纯依靠财政资金已经无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要求,学术界及政府组
织逐渐将目光移向了私人资本参与上来,公私合作成为我国公共项目建设的最佳
选择。
1.1.2 国家政策对PPP项目的大力支持
为了鼓励私人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国务
院分别于2004 年 7 月、2005 年 2 月和2010 年 5 月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
革的决定》《关 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循序渐进的提出拓宽项目
融资渠道,对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态度逐渐由“允许”到“鼓励”。十
二五规划中更是明确提出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社会事
业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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