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外交评论 2009年第2期
了捍卫本国国家利益,促进国家发展或争取世界和平而以非官方身份从事的对外交流活动。其活动主体是公民个人以及社会组织。
与公民外交相对,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我国将以社会(中国传统上称为民间,与官方相对)为主体开展的外交活动一般称为民间外交。显而易见,民间外交的行为主体是除政府之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实施民间外交的机构主要是各人民团体如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
可见,公民外交之 公民 ,民间外交之 民间 均表明,无论是西方语境下的公民外交还是中国传统官民结构语境下的民间外交,其行为主体均属于社会,或者由公民个人或者由公民、人民组织实施。当然,不管何种形式的外交,终归是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目标的,也只有这种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目标的对外行为,才能算是 外交 ,这是区别于纯粹为了私利而从事对外交往的一般国际交流的关键。也正是如此,公民外交、民间外交与政府主导的公共外交、人民外交不可避免地在实际外交实践中存在某些交叉与重叠。
四
综上所述,公共外交、公民外交、人民外交、民间外交与公众外交,这些概念具有特定的话语背景,在外交主体与对象上有所不同,尤其是中国语境中的人民外交、民间外交与公众外交绝不能简单地直接等同于西方语境中的公共外交、公民外交,更不能错误地将公众外交这种内政行为等同于公共外交。虽然在形式上,人民外交与公共外交,民间外交与公民外交相似,而且随着中国公民社会的逐步发展,中国外交显然也在经历重大转型,人民外交早已淡出历史,民间外交话语虽然仍然广泛存在,其内涵实质上日益接近公民外交,公众外交也应运而生。但是,我们只有弄清楚人民外交、民间外交、公众外交、公共外交与公民外交的本质区别之后,才能更深刻理解中国外交话语变迁的深远意义。
经过60年的外交实践,在走向21世纪的新中国外交话语中,人民外交、对外宣传已经不再是通用和最权威的话语,代之而起的是公共外交;民间外交也已经褪掉了最后一层政治面纱而真正专注于民间经济文化交流,并日益具有公民外交形态;而曾经最为神圣的 外事无小事 的告诫,也已经被新近兴起的公众外交所击破。此种话语变迁与外交转型,折射的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权利的伸张和中国日益融入世界、走向大众民主的未来趋势。可以说,21世纪的中国外交正在经历革命性的外交转型而日益理智、成熟。
(责任编辑: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