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优惠政策的研究
性金融服务中心。大陆对台金融合作的重大金融改革创新项目,厦门具备条件的优先安排在厦门先行先试。
以集聚金融资源为重点逐步完善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内外资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在厦门设立总部、资金营运中心、研发中心、外包中心或后台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适应离岸投资贸易发展的宽松可控的存贷款制度、税收制度、外债管理制度和外汇资金结算便利制度,逐步形成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支持厦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内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性场外股权交易市场开展股份公开转让,探索建立服务非上市公众公司特别是台资企业的股份交易市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大力发展期货市场,推动与期货交易配套业务发展。
以金融改革创新为重点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完善对大陆台资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厦台两地金融专业人才的培训、业务交流和创新合作。研究持有台湾金融专业证照的人员在厦门从事金融服务业的支持政策。简化台湾金融业从业人员在厦门申请从业人员资格和取得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
(4)创新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体制机制
以闽南文化为纽带,坚持民间推动与市场运作并举,创新交流合作的方式方法,全面提升两岸文化、教育、卫生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深化两岸教育交流合作,鼓励厦门市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
开展两岸医疗卫生领域交流,建立两岸卫生合作对接平台,鼓励台资来厦门设立非营利性医院或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建立两岸病患制度化转院程序与对接机制。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厦门设立独资医院,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厦门设立合资、合作医院的,对其投资总额不作要求。
(5)创新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体制机制
创新口岸管理体制机制,率先试行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措施,提高两岸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的效率和水平,使厦门成为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
健全两岸人员往来的管理机制,实施更加便捷的两岸人员往来政策和管理办法。探索赋予厦门在对台人员交流交往方面更多的审批权限。扩大厦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一年有效、多次赴台签注”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支持厦门在两岸旅游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重点做好厦门赴台湾个人旅游试点工作和赴金马澎地区个人旅游,积极推动两地人员往来便利化政策的实施。
完善两岸“三通”机制,建立更加便捷的两岸交通体系。利用厦金通道,适时增加航班、增投运力,吸引大陆居民和台湾民众循厦门至金门中转台湾本岛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