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优惠政策的研究
(2)土地优惠政策
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项目,可减免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符合生态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3)矿产资源优惠政策主要条款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申请减免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两项费用在勘查或矿山投产第一年免缴,第2第3年减缴50%,第4至第7年减缴25%.
——探矿并依法开采的,勘查费用计入递延资产分期返销。
——从事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享受免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一年,减半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2年的政策。外商从事鼓励类非油气矿产资源开采,享受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年的政策。
(4)放宽利用外资条件主要条款
——将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企业投资的试点,中外合资外贸公司的试点扩大到西部地区中心城市。对外资在西部地区经营人民币业务、设立保险机构、兴办中外合资旅行社、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予以一定优惠。
——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商业项目,经营年限可放宽至40年;对外商投资西部对外贸易公司项目,注册资本可放宽至3000万元。
——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适当放宽国内银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贷款的比例,中外合资项目一般放宽到中方出资比例的120%,外商独资项目扩大到外方注册资本的100%。
2、振兴东北工业的扶持政策
(1)社会保障政策
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个人账户规模由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并采取逐步做实、增加积累的办法,从5%起步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3.7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补1.25个百分点。企业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二是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对在中心和出中心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所需经济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50%,对其他离岗人员和企业新裁员所需经济补偿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企业各承担1/3。三是对“4050”范围从事灵活就业的并轨人员,可按不超过其上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金数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