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事故救援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事故救援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地震灾害预警状态或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三、预警预防
(一)预警与预防原则按照属地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集团公司的要求和部署,建立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如有关于短期地震预测或者临震预测的意见,应当报属地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处理,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
(二)预防
1. 加强地震知识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提高全体员工防震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组织开展对各类枢纽互通立交、桥梁和办公楼、宿舍楼、收费站雨棚、服务区建筑群等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防震检查。根据各类设施的特点,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落实防震措施;
3. 加强对高速公路危险源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制定出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4. 管理处各部门处结合需要,做好地震救灾物资的储备,以备应急救援需要。
(三)预测、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