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息内容地震的时间、地点、级数、影响范围等的预测、预警
信息。
2. 信息来源国家、省、各地市政府通报的预测、预警信息;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交通运输厅、集团公司通报的预测、预警信息。
3. 信息接收
应急办公室负责预测、预警信息接收工作。在应急办公室领导下,监控中心负责管理处24 小时值班接警工作,各所监控中心负责所
辖路段24 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4. 信息处理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接收的预报信息进行
核实、分析,判断其对道路营运安全的影响程度,预测应急响应的需
求级别。
5. 信息报告应急办公室第一时间将地震预报信息报告应急指挥部。
(四)预警
1. 预警发布
临震预报发布后,应急办公室第一时间将地震预报信息报告应急
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立即按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管理处抗震救灾应
急指挥部的要求分别以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及时向管理处各职能部门通
告地震预报信息。监控中心通过信息平台转发地震预报信息。
2. 预警行动
地震危险区各单位在本部门应急机构领导下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1)监控中心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