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参照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编制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4.8.1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状况、应急预案启动情形、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人员安全及救护、应急装备、应急预防和保障措施、事故报告等。
4.8.2 要邀请有关机构和专家对应急预案的合理性、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应急过程中是否会产生新的危害等进行科学评价和审核。审核后的应急预案要发布实施。
4.8.3 有关企业要配备基本的应急设施、设备及装备,并针对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做好记录,同时保存好演练的相关资料以备检查。
4.8.4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绘制厂区应急疏散路线示意图,图中标出单位及厂区周边地理位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位置以及周边的道路、河流和环境敏感点信息,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制作应急响应相关人员联系通讯表、外部应急救援单位联系通讯表、危险废物理化特性及处理措施图等,并在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设施场所显著位置处张贴。
4.8.5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可将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纳入企业综合性的环境应急预案,但内容应满足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的要求。
4.9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