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教材
公路跨越高速铁路或与高速铁路并行(公路低于铁路1.5m以上除外),在公路与高速铁路的交界处,应设置防止汽车翻落及异物跌落的防护工程,并考虑在汽车的来向端及去向端适当延长防护工程范围。与防护上程同时设置边界故障报警装置。高速铁路跨越或并行公路、既有铁路,其桥墩外侧面认为有必要时,应设防护撞击设施。
线路两侧交错设置列车防护开关,站台上每隔一定距离设值列车防护开关。发生突发事故(如发现线路内有障碍物、乘客从站台上跌落或线路异常等)时,线路巡道员或车站值班员操作列车防护开关,及时关闭ATC信号,使正在接近的列车停车,防止事故发生。设置防护开关的地点设置防护电话,便于现场与综合调度中心联系,防护电话可采用有线或无线通信。
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须安全可靠,直接对列车限速的软、硬件设备须考虑冗余设计。要保证高速运行中的列车在临灾之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就要求灾害信息传送具有实时性。因此,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信息传送应采用高速铁路专用数据通信网。
此外,作为系统的需要,应建立灾害资料存贮库。任何时候发生的任何灾害,系统都能在灾害前、灾害中、灾害后根据操作者要求随时调出,以便查找、分析事故原因。同时为以后修改、完善系统报警条件和拟订救灾方案作技术积累。例如日本灾害评估及恢复救援系统“HERAS”(Hazards Estimation and Restoration Aid System),如图10-8所示,当发生大地震时,能根据以往积累的资料,迅速、准确地判断地震发生地点、受灾的规模,这对决定灾后采取何种对策极为重要。
图10-8 HERAS框图
高速铁路是存在于自然界的构造物,所以受到灾害和事故的侵袭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只要对各种灾害和事故进行深入的研究,针对不同的灾害和事故,结合高速铁路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防灾安全对策,就可以将灾害和事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高速铁路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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