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听说过安乐死!而现存的大多数调查采访也只是在北京上海等
城镇地区进行或特定人群中进行的,根本不具有权威性。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安乐死在中国不应该合法化!
四辩陈词:
谢谢主席,尊贵的评委来宾,可爱的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很荣
幸由我来代表反方做最后的总结陈词。给我4分钟,请君为我倾耳听。
哪怕安乐死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推行,中国万万不能。
理由再简单不过,安乐死不符合中国国情甚至与之背道而驰。首先,安乐死不符合我们中国人传统的生死观念、道德伦理和特有的民族
文化背景。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开宗明义亦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可见,中国人有着对生命的无上
尊重和对死亡的无限悲伤。相反,以荷兰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基
督教有着与生俱来的信仰,在他们眼中,人生来便带有原罪,只有
死后灵魂才可以得到解脱,升天堂见上帝,死是理所当然的解脱。
这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是不能接受的,甚至荒唐可笑。如果死亡有那
么美好,人死后又何必大肆举办葬礼沉重哀悼,还不如直接开一个
欢送PARTY,大家吃吃喝喝,唱歌跳舞,好好庆祝庆祝岂不更好?
第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社会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别忘了,还有7、8亿人口生活在偏远农村,1、5亿人口挣扎在贫
困线以下。诚如我方二辩所言,小病情,大危机。为了多省一点点钱,为了不拖累亲人,最最善良的中国老人和绝症患者选择了用死
亡这种软弱和无力的方式去成全,自愿接受安乐死。难道这样我们
就可以打着是他们心甘情愿的这样的幌子来堂而皇之的借医生高明
的手迅速的杀害他们而免遭拖累吗?乌鸟私情,愿乞终养。当我们
挚爱的情人,他们的命运渺小到被掌管在医生一竿小小的针管里时,我们的良知和人性也就成为了最可笑的东西。这样的社会悲剧理应
狠狠地刺痛每个人的心扉啊。第三,对方辩友口口声声,理直气壮
的再三强调,安乐死的前提是无法救治,濒临死亡。正是因为濒临
死亡,时日不多,每一天每一秒才会显得格外的弥足珍贵。对于一
个大期将至,每一个下一刻都有可能死去的人来说,我想最美好和
最幸福的是莫过于还能再顺畅的吸一口新鲜的氧气,还能再次睁开
双眼感受明天初生的太阳,还能再奢侈的看一眼亲人那熟悉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