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 委员会关于
办理恢复 同志党员权利的告知书
:
被处以留党察看 年的党纪处分,该处分将于 年 月
日期满,为维护该同志的权利,请于 年 月 日前
将以下材料报 党委:
1、本人向党支部写出要求恢复正式党员权利的申请;
2、本人填报,党支部填写意见的《恢复党员权利审批
表》
3、通过公示、考察写出的该同志现实表现材料;
4、党支部讨论情况记录材料及决定;
5、党支部向该同志发出《拟恢复党员权利告知书》的备
份。
请在接到此告知书后三日内制作《拟恢复党员权利告知
书》,告知 同志办理恢复党员权利有关要求。
《拟恢复党员权利告知书》、《关于恢复党员权利的公
示》、《恢复党员权利审批表》、《关于恢复党员权利的决
定》、《关于恢复党员权利的决定》等文书样本附后。
年 月 日
(注:此告知书一式两份,基层党委、被处分人支部各一份)
你支部党员 同志 年 月 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