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儒家之终极关怀论
60 應用倫理研究通訊梣第三十七期道德實踐不為命限所左右,可以平視生命之限制而不為它擺佈。進一步來說,雖然在道德實踐中我們在道德上不能因為命運所限而逃避我們的義務,如死有所不避,但也不能無視外在環境對我們的不利,或故意不避,而使自己處於不必要的危險或困境之中,因此,
孟子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孟子:盡心篇上第2章〉) 順受其正,即不為命限而妄作非為,但也得採取適當旳措施保護自己不受不必要的危險所害。這是珍惜自己生命的自我道德要求,是真正珍惜一切生命的表現。如此才是真正正視自己的命限,使生命得到最正大的發揮護持,即,可以得一正命。此正命才真是一安身立命之方向。
唐君毅先生認為孔孟對於命的解答有「即義見命」與「即命見義」之兩面。前者乃就我行道之所遇而知所應當回應之義,如「以仁對父子,以義對君臣,以禮對賓主等,即見天之命我以正」,此為即義以見命。而孔孟更進而即命見義,於境遇與生命不順之處,即見義之所在,以達義命合一,而此義命之合一更可進而見出順與逆實不外是義之所在,最終唯有義而無順逆,氣命與義命亦融而為一。唐先生說:
人當此際,外境之於我實無順逆之分,順是順,逆亦是順,斯人無可怨,天無可尤;而一切順逆之境,無論富貴、貧賤、死生、得失、成敗,同所以成人之志、成人之仁;斯見全幅天命,無不堪敬畏。(註五) 於此氣化的命限轉而成為我們實踐上所應盡必盡的義之所在。聖人在盡道之中,並不為氣化所累,因而能踐形,能藉有限的生命展示無限的價值之道,以盡「人能弘道」之義。由此則可進而展示為圓教下的義與命的相即,與命之超化(註六)。
蓋依道德實踐之義,道德實踐即開創一道德世界。此世界即在自然世界上實現道德價值,即把自然世界加以轉化,轉化而為具有無限價值之道德世界,因而體現出人之具有無限價值的一面。於此乃可以說人是雖有限而可無限。依牟宗三先生之分疏,圓教之下所建立的圓善是一種德與福之詭譎的相即關係:
「吾人之依心意知自律天理而行即是德」之德相即于心意知所創生的存在之隨心轉,而「存在隨心轉即是福」之福亦相即于「吾心之依心意知之自律天理而行即是德」之德。(註七) 牟先生以龍溪四無句之心意知物為圓教典型表示,說明道德實踐中德行與幸福之相即之關係,藉以說明聖人在實踐中雖在生命之相違上可謂之「天刑」,然聖人無累於心,則天刑即是福,即與德相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