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薪酬体系管理案例11
3、本项奖金的设定,与上述第一部分:“浮动效益工资部分”同时存在,并分别进行计算。
第一板块:效益奖金
(一)房务口:(含前厅部和客房部)
按当月营业指标考核:
(1)未完成营业指标:分两步走,第一步:不扣奖;第二步:扣奖。
(2)刚好完成营业指标:不提奖,不扣奖。
(3)超额完成营业指标:给予提奖。
※提奖计算方式为:
超额完成当月指标后,按所超出的具体营业额的10%提奖,本部门留8%,后勤部门提取20%。
※假设:某月份,房务口的月度营业指标为40万元,而当月实际完成数为45万元,则获奖金额计算方式: (45万元-40万元)×8%=4000元,为房务部所得 (45万元-40万元)×2%=1000元,为后勤部门所得 ※房务口内属的前厅部和客房部,可按两个部门编制人员的总系数,并按各自的比例,从总额4000元内分取,并授予前厅部和客房部的第一责任人发奖权力,他们可以根据各自订立的标准分发至各位员工。
※比如:房务口,共63人,总系数数为125 其中前厅部,共20人,总系数为44
客房部,共43人,总系数为81
则:前厅部提取奖金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