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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3)

发布时间:2021-06-0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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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水炮的设计流量(L/s);

Qm——保护水幕喷头的设计流量(1/s);

qp0——泡沫炮的额定流量(L/s);

qs0——水炮的额定流量(L/s);

P——消防水泵供水压力(MPa);

P0——泡沫(水)炮的额定工作压力(MPa);

P0——泡沫(水)炮的设计工作压力(MPa);

?——单位管长沿程水头损失(MPa/m);

h1——沿程水头损失(MPa);

h2——局部水头损失(MPa);

∑h——水泵出口至最不利点消防炮进口供水或供泡沫混合液管道水头总损

失(MPa);

Ds——水炮的设计射程(m);

Ds0——水炮在额定工作压力时的射程(m);

Dp——泡沫炮的设计射程(m);

Dp0—泡沫炮在额定工作压力时的射程(m);

Z——最低引水位至最高位消防炮进口的垂直高度(m);

B——最大油舱的宽度(m);

F冷却面积(m2);

L——最大油舱的纵向长度(m);

L1——计算管道长度(m);

d——管道内径(m);

fmax——最大油舱的面积(m2);

Np——系统中需要同时开启的泡沫炮的数量(门);

Ns——系统中需要同时开启的水炮的数量(门);

Nm——系统中需要同时开启的保护水幕喷头的数量(只

ζ—局部阻力系数;

υ——设计流速(m/s)。

3 系统选择

3.0.1 系统选用的灭火剂应和保护对象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炮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液体、固体可燃物火灾场所;

2 干粉炮系统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火灾场所;

3 水炮系统适用于一般固体可燃物火灾场所;

4 水炮系统和泡沫炮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

等物质的火灾。

3.0.2 设置在下列场所的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宜选用远控炮系统:

1 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

2 有大量有毒气体产生的场所;

3 燃烧猛烈,产生强烈辐射热的场所;

4 火灾蔓延面积较大,且损失严重的场所;

5 高度超过8m,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室内场所;

6 发生火灾时,灭火人员难以及时接近或撤离固定消防炮位的场所。

4 系统设计

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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