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的支付,出现支付困难到期不能按约定支付货款时,由子(分)公司协调、督促或代为支付。集团公司负责监督直属项目部采购资金的支付,出现支付困难到期不能支付的由集团公司协调、督促或代为支付。
第六章 供应商管理
第十八条 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强调大企业生产商准入制,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分区域建立与大型生产商的战略协作,争取厂家直供。
第十九条 适度选择一些有信誉的大型物流和厂家代理商。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接受供应商的申请和所属单位的推荐,组织有关人员对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质量、服务、价格、供应、信誉等方面进行资格评审,报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条 实行《物资合格供应商》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价制度。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物资合格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包括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变化、产品质量以及履约服务等方面内容。评价结果报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更新《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依据本办法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监督暂行办法》,对各单位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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