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招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审核进行招标。
1.1.2 。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 。
1.1.4 。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
1.2.2 。
1.3 招标范围、计划总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
1.3.2 本项目的计划总工期: 。
1.3.3
1.3.4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审核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见附表1 ;
(2)财务要求: 见附表1 ;
(3)业绩要求: 见附表1 ;
(4)信誉要求: 见附表1 ;
(5)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见附表2 ;
(6)其它要求: 。
1.4.2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为主组建现场审核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