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招标
目所指的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报价”的要求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的 日内,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担保形式为: ,其它具体要求: 。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工程审核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已经通过资格预审且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变化的,投标人不再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3.5.1(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质量要求、审核要求、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