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选址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同意的项目报政府审批后,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是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总体布局,决定建设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是实施城市规划的基本保证。
3)委托设计单位设计,送审设计方案。
申报规划要点。规划要点是计划立项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规划基本依据。计划部门可以要求开发单位初始规划部门对于开发项目的意见,再行决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当建设单位完成计划报批手续之后,应到规划部门申报选址定点,以获取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申报选址定点。办理上述“一书一证”时,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
2)房地产开发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4) 1 :2000地形图。开发商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同步到建管处办理规划方案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耕保处办理土地征用、转用手续,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到土地利用处办理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手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