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ST农化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追加对价承诺
如果发生设定的四种情况之一时,建峰总厂将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2 股。如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之前合川盐化、康达机械向建峰总厂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合川盐化、康达机械享有追加对价的权利,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为14,269,975 股。
二、其他承诺事项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此外在追加对价承诺期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14,269,975 股追加对价股份。建峰总厂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行临时保管,根据上述承诺内容予以锁定。
(2)保证在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期内,不会对14,269,975 股追加对价股份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者权益。
(3)由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合川盐化、康达机械明确表示不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建峰总厂将对合川盐化、康达机械应执行的488,152 股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合川盐化、康达机械如需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向建峰总厂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建峰总厂的同意。
(4)如果其违反所作出承诺的禁售、限售条件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将按出售股票所得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公司。
(5)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所作出的承诺,将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违约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以上信息公司已于2005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三、违反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6.2 其他承诺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