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dianda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超全
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为了保证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法对故意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在某种情况下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责令退出法庭: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命令其退出法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罚款: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强制令其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强制手段。
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是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故意阻碍或破坏司法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扰乱诉讼秩序,妨害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言行。
诉讼费用: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交纳和支付的费用。
执行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应交纳的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后,依法向当事人所征收的费用。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受原告起诉,立案受理的诉讼行为。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的,按统一规定的格式书写的,表明原告提起诉讼的诉讼文书。
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庭独任审判员或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形式和程序,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公告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由于出现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审理第一审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
的
独立的诉讼程序。
简单民事案件:是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
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