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工作报告
核算、责任独立承担。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体制机制转换力度大,各相关单位在推进此项工作时一定要将有关政策向乡村医生讲透、讲明,注重发现、总结并及时报告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改进、解决。
(四)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
全面实施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年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年度基金结余不超过10%,历年资金结余不超过20%。门诊统筹资金提高到年人均50元,在开展普通门诊和门诊观察统筹补偿的基础上,将布鲁氏杆菌病、儿童白血病、耐多药结核病和全市统一规定的慢性病纳入门诊治疗统筹补偿范围。住院统筹资金提高到年人均180元,分段报销比例较2010年再提高5--10个百分点,封顶线提高到8万元,重启无责任方外伤患者的医药费用核销工作,把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特、重、大病”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范围。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救治工作,报销比例不低于90%。积极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和按人头付费方式改革,实现参合患者在市、旗、乡、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场直补管理。改进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的手段和方式,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违规行为,防范各类套取新农合资金行为发生。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推进参合群众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