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HFCP ZD 5026-2010
5.5.4 绝缘手套
5.5.4.1 使用绝缘杆时带上绝缘手套可提高绝缘性能,防止漏泄电流对人体伤害。
5.5.4.2 使用绝缘手套前,应检查是否超过检验有效期。然后进行外观检查,查看橡胶是否完好,表面是否有损伤、磨损或破漏和划痕等,如有损坏禁止使用。外观检查后进行漏气检查,将手套朝手指方向进行卷曲,当卷到一定程度时,内部空气因体积缩小、压力增大,手指若鼓起,在面颊试验无漏气即为合格。
5.5.4.3 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外衣袖口放在手套的伸长部分里。
5.5.4.4 绝缘手套使用后应擦净、晾干,洒上滑石粉。绝缘手套应放在干燥阴凉地方,存放在专用柜内支架上,与其他工具分开放置,不得放在过冷、过热、阳光直射和有酸碱、药品的地方,以防胶质老化,降低绝缘性能。
5.5.4.5 绝缘手套由使用单位进行统一编号,编号原则1-1、1-2;2-1、2-2 。编号应统一设置在明显处,不易清除。
5.5.5 绝缘靴
5.5.5.1 使用绝缘靴前应检查绝缘鞋是否完好,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5.5.5.2 绝缘靴应统一编号,绝缘靴不得作为雨鞋等使用,绝缘靴试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5.5.5.3 绝缘靴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表面无裂纹等损伤、磨损或破漏、划痕等,如有沙眼漏气禁止使用。
5.5.5.4 绝缘靴应放在干燥、阴凉地方,存放在专用柜内,要与其他工具分开放置,其上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放在过冷、过热、阳光直射和有酸碱、药品的地方,以防胶质老化,降低绝缘性能。
5.5.5.5 绝缘靴由使用单位进行统一编号,编号原则1-1、1-2;2-1、2-2 。编号应统一设置在明显处,不易清除。
5.5.6 绝缘垫
5.5.6.1 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干燥、清洁,注意防止与酸碱及各种油类物质接触,以免受腐蚀后老化、龟裂或变粘,降低绝缘性能。
5.5.6.2 绝缘垫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锐利金属划刺,存放时应避免与热源(暖气等)距离太近,以防加剧老化变质,降低绝缘性能。
5.5.6.3 绝缘垫每半年使用低温肥皂水清洗一次。
5.5.7 安全帽
5.5.7.1 安全帽为塑料制品,长时间存放或使用会发生自然老化现象,降低了安全帽强度,所以国家规定塑料安全帽从出厂日期算起,使用期限为30个月(2年6个月),到期如果继续使用,必须对安全帽按照批次抽检,分别进行冲击试验和贯穿实验。为了保证安全帽正确使用,要求安全帽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安全帽清册,以便于安全帽有效期控制,避免使用过期安全帽。
5.5.7.2 安全帽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有无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不得使用带有缺陷的安全帽。
5.5.7.3 佩戴安全帽时,安全帽要戴正,下颚带应系结实。使用时帽壳与帽衬之间要保持30-40mm间隙,以保证帽壳受到撞击时有足够的变形空间吸收冲击力,起到保护人员头部作用。
5.5.7.4 安全帽不得随意乱丢、乱放,或当做凳子使用。
5.5.7.5 避免重物冲击或穿刺,帽子在受到任何重物损伤后必须更换,即使肉眼观察不到伤害痕迹。
5.5.7.6 安全帽管理规范
5.5.7.6.1 安全帽要求:帽前正前方印大唐标志(尺寸25×25),正后数字为编号即“HYR-000”,HYR为哈一热拼音缩写,000为编号顺序。
5.5.7.6.2 管理人员安全帽颜色为红色(“唐”字为白色);编号001至150。
5.5.7.6.3 运行人员安全帽颜色为橙黄色(“唐”字为红色);编号151至400。
5.5.7.6.4 检修人员安全帽颜色为蓝色(“唐”字为白色);编号401至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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