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HFCP ZD 5026-2010
5.5.7.6.5 检查、参观、实习人员安全帽颜色分红色和白色两种,白色 “唐”字为红色。帽子后面印有“VIP”或“贵宾”字样。
5.5.7.7 安全帽在工作中正常损坏,经所在部门核实,厂部不予考核并更换新的。
5.5.7.8 调离本厂或办理退休的职工,应由所属单位将安全帽收回送交安全监察部并登记。
5.5.7.9 部门变动的职工,应将原岗位安全帽更换为所属部门的安全帽,原安全帽由安全监察部收回并登记。
5.5.7.10 厂长工作部和安全监察部分别备有一定数量安全帽,由专人管理,为上级部门领导来厂检查工作,以及参观、学习、设备调试等人员提供安全帽,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由陪同部门负责到厂长工作部或安全监察部借用安全帽,借用安全帽应履行登记手续,用后借用人员负责收回。
5.5.7.11 生产各部门雇用的辅助工安全帽纳入雇用单位管理,颜色必须符合工种要求。外委单位应依据本规定购买、配发和管理安全帽。
5.5.7.12 安全帽达到报废年限,必须做销毁处理,禁止佩戴和外流出厂。
5.5.8 携带短路接地线
5.5.8.1 携带短路接地线应根据使用地点短路容量需要来选定,即根据携带短路接地线热稳定校验数据选择接地线截面积,不得随意使用。
5.5.8.2 安装接地线前必须认真检查,软导线无断股现象,绝缘良好无损坏,各部连接固定牢固可靠。
5.5.8.3 装设携带短路接地线应按照顺序进行,即应先验电再挂地线,挂地线应先连接接地端,后接导电端,拆除按照安装相反程序进行。
5.5.8.4 装设接地线时必须接触良好,严禁用缠绕方法装设接地线。短路线固定必须使用完好专用固定夹固定,牢固接触导线。
5.5.8.5 装设接地线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由2个人进行;接地线装设和拆除必须及时填写记录,并在模拟盘标注清楚装设位置、编号,交接班必须交代清楚。
5.5.9 安全带
5.5.9.1 安全带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外观检查,如有安全绳断股,磨损严重(烧坏)、金属部件断裂、变形损坏,不得使用。
5.5.9.2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固物体上,禁止挂在移动不牢固物体和高温管道存在损伤安全带的设备上,安全带水平使用时不得使用防坠器等措施扩大水平工作范围。
5.5.9.3 安全带需要清洗时可放在低温水中,用肥皂水轻轻搓洗,再用清水漂净,不允许浸入热水中,以及在烈日中暴晒或用火烤。
5.5.9.4 安全带要妥善保管,和维护,经常检查安全带有缝合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断裂和磨损,要保证安全带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5.9.5 使用频繁的安全绳应经常检查,发现断股、腐蚀等问题必须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5.5.9.6 安全带编号规则
哈一热代码-部门代码-编号;
部门编号:发电部“HYR-F-000”;检修维护部“HYR-J-000;生产燃料部”HYR-R-000 设备管理部“HYR-S-000”;安全监察部“HYR-000”。
5.5.9.7 使用安全带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软底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和拖鞋。
5.5.9.8 在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5.5.9.9 在没有脚手架或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5.10 报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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