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署办公,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抓。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均设立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层层抓落实。全市已建立市、区(县)、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09年,我市在原有12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制度,制定并出台了《申请人撤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沈阳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和《沈阳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工作制度》等制度,并对全市各部门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使各部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为深入贯彻《条例》,细化公开内容,我市起草了《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待市政府批准后于今年全面实施。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建立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站,与沈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链接,集中发布政府信息。截至2009年12月31日,市政府各部门开通专栏72个,占市政府部门总数的92.3%;县、区政府开通专栏16个,占总数的100%;区直部门和乡、镇政府及办事处共开通专栏929个,占总数的92%。同时,我市在原有网站基础上,扩充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