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政务建设,实现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提高年”的目标。
(一)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条例》规定,根据系统或行业特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同时,凡属《条例》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公开和更新,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和更新率继续保持100%。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新闻发布会备案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政府各类信息和群众特别关心的民生事项。
(二)推进决策公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做决策、办事情要严格依法公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