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博物馆馆长、学者、艺术品经销商、拍卖管理人和价值评估师所组成的艺术品顾问团(Art Advisory Panel)。办公室对顾问团的工作提供专业支持与协调。接下来对艺术品价值评估支持的范围与评估程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美国柯蒂斯 卡特:论艺术作品的文化身份问题
在东西文化之间的价值交流问题当中,存在一个哲学家特别感兴趣的话题:一件东西获得艺术的身份关涉到它所处的文化。对艺术作品的艺术与审美价值的判断更是与其所处的文化密切相关。比如,一件创作于古希腊这一西方文化之上的艺术作品,它在何种意义上能被当代中国人理解和欣赏?安迪·沃霍尔的《坎贝尔浓汤罐头》这一创作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图像,如果置于中国文化的情境中,对它进行欣赏的依据是什么?又或者是埃尔金石雕,作为帕台农神庙的一部分创作于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但在1800年它们被移人了英国伦敦的大不列颠博物馆。这里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对这些作品的认识是否还可定位于它们原初的情境?即原本分别置放于雅典(埃尔金石雕)和纽约(安迪·沃霍尔的《坎贝尔浓汤罐头》)的艺术作品,当它们在伦敦或北京被观赏时是否还具有相同的文化品格?答案部分地取决于我们对文化身份的理解,以及当一件作品被移人有别于其起源文化的异域文化时,我们又将如何适应这种变化并同样维持艺术作品的身份。
我原则上接受由约瑟夫·马戈利斯(Joseph Margolis)和其他人提出的看法,即艺术作品应被描述为文化的载体而不仅仅是物理的或被知觉的对象。作为文化载体,艺术作品可以被具体化为物性的或知觉性的客体,但除此之外,它还需要拥有一般物理对象无须拥有的特性,比如它总是在体现某种理想、价值的特定历史语境中结构自身,总是在由某种文化提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中自我完成。进一步而言,当艺术作品被从一种文化转移到另一种文化时,它在重要的方面保持了原初的文化身份,但是也同样经历了改变。这意味着一件作品的文化身份和文化特性,总会因为在新文化语境中的解读而被丰富和扩展。
一种被拓展和重新阐明的文化概念,需要对由艺术作品体现的文化特性给予更全面的界定,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支持其文化身份超越起源文化的观点。我的意见是,可将文化认定为至少包含三个相关要素的多元概念:首先是特殊的艺术文化,它包括艺术创造和在各种社会中建立的对艺术的基本解释方式;其次是大众文化,它包括广泛的社会、政治、经济、宗教信仰、意识形态领域,以及其他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