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约采购订约作业 P03
1.本作业程序适用于采购材料、商品、固定资产及工程发包之合约订立作业。
2.本作业程序中之功能单位,依本公司现行组织系统及职掌划分如下: (一)采购单位
(二)测试单位
(三)品管单位
(四)会计单位
(五)行政单位
(六)财务单位
3.本作业程序中之大宗采购、项目性订购.其意义如下:
(一)大宗采购:系该项材料每年耗用量大且值巨,为产品之主要原料,如 CHIP、DRAM
(二)专案性订购:系依市场行情及国外总代理权或总经销权争取或为开发主要原料之 货源,项目申请属之。
4.采购经办人员应调阅『协力厂商基本资料表』了解过去采购及询价记录,并选出三家适合之
供货商询价(若合格之供货商少于( 含 )三家.则应全选)。
5.采购单位若向新厂询价,应同时请该厂商提供样品,并由厂商提供规格书或承认书一 式三份,经单位主管签核,连同样品交由测试单位测试。
6.测试单位完成测试后,将测试结果填入『承认书』经由单位主管签核后,分送如下: 第一份:送采购单位列为比价之对象。
第二份:连同『样品』送品管单位作为进料验收之依据。 第三份:测试单位依填单日期顺序存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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