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采购单位收到『承认书』后,根据测试结果于『询出议价呈核表』上签注意见经单位主 管签核后应依规定会财务单位主管就资金状况及各供货商付款件签注意见,再依核决权 限送呈签核,选定供应厂商。
8.采购单位签订合约时应会同行政单位与供货商订定合约书正本二份,依财务管理印鉴 管理作业办理用印后,影印二份分送如下:
(一)合约书正本二份,一份送供货商留存,一份送行政单位存盘备查。
(二)合约书复印件一份,连同『询比议价呈核表』第二联送会计单位,作为付款核对之 依据,另『询比议价呈核表』第二联则依编号顺序存盘备查。
(三)合约书复印件一份连同『询比议价呈核表』第一联『承认书』单依编号顺序存盘并 据以登入供货商档案及办理采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