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架子工操作规程
9.1.1 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
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9.1.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
以及不适合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9.1.3 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 以上)
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9.1.4 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
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一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9.1.5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
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9.1.6 脚手架要结合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
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9.1.7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
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安全操作。在建筑工程(含 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距离外安全操作。
9.1.8 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
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9.1.9 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
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防护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9.1.10 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
架操作。
9.2 混凝土工
9.2.1 混凝土浇灌
9.2.1.1 浇灌高度2m 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
撑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9.2.1.2 浇灌圈梁应设臵安全防护设施。
9.2.1.3 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 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
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9.2.1.4 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
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胶鞋),戴绝缘手套。
9.2.2 混凝土养护
9.2.2.1 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规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
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