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生产运行规程
四、结合井(F7)运行规程
1、结合井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管理规定
1.1 在正常运行状态时,结合井严禁出现溢流情况。
1.2 应保证结合井室的整洁卫生,门窗关闭,确保滤后水的卫生和安全。
1.3 本期规模滤池到结合井连接管单根运行(DN2200),结合井1号进水插板阀全开到位,严禁关闭。
1.4 出水1号插板阀和出水2号插板阀应保持全开状态
1.5 阀门的操作必须遵守《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1.6 出水1号阀门对应通往1号清水池的管路;出水2号阀门对应通往2号清水池的管路。管路设有流量仪和后加氯投加点。
2、必须随时保证结合井能够正常运行。
2.1 结合井处相关仪表和阀门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证仪表的准确性和阀门能够正常动作。
2.2 结合井的相关设备出现故障时,生产运行值班人员及时填写“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单”,并通知技术科,技术科接到通知应及时安排修复故障。
3、水质检测中心必须根据《水质标准及生产水质内控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清水池进水余氯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