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生产运行规程
三、V型滤池运行规程
1、滤池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管理规定。
1.1 滤池为V型滤池,分2组,共16格,每组8格滤池,双排布置,每格滤池面积为139.7m2。滤床采用均质石英砂,厚度1.20~1.30m,d10=0.95mm,
k80=1.40,承托层采用石英砂,厚度0.05m,d=2~4mm。
1.2 16格滤池工作时设计滤速为7.21m/h,14格滤池工作时设计滤速为
8.24m/h,期终水头投失为2.3m,不同供水规模条件下滤池运行情况表(滤速控制在9m/h以下)
1.3 运行时滤层水深应大于1.2m,正常运行滤池过滤水位应控制在
1.15m~1.25m。
1.4 滤池出水进入清水渠,清水渠出水总堰堰长10.1m,堰顶标高4.4m,必须为跌小方式出水。
1.5 滤池进水混浊度控制在2NTU以下,出水混浊度控制在0.08NTU以下。
1.6 反冲洗周期应根据水头损失、滤后水浊度和运行时间确定。反冲洗的条件为水头损失达到1.7m(压差为13Kpa)或滤后浊度超过0.1NTU或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
1.7 反冲洗时应将水位降至排水槽顶后进行。滤池采用气冲--气水混冲--水冲洗方式进行反冲洗,同时用滤水进行表面扫洗。气冲强度控制在15L/m2.s左右,历时2~4min,汽水混冲时气冲强度控制在15L/m2.s左右,水冲强度2.1L/m2.s左右,历时3~4min。单独水冲时,冲洗强度控制在4.2L/m2.s左右,历时3~5min,表表扫强度为5~7.2m3/m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