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的制度建设
行政伦理制度建设研究
张 卫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的深入,我国已经进入到一个社会深刻变革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的突出特点之一就在于市场经济改革将政府部门推到了市场经济中的强势地位。在公共服务型政府背景下,如何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行政伦理体系并应用到现实的行政管理领域中去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当代中国行政伦理建设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是制度建设。因此,立足于我国国情,积极开展行政伦理制度化研究对构建我国和谐社会、发展公正、廉洁、高效的公共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伦理制度化的内涵
所谓行政伦理“主要是人们关于行政活动对错的判断过程以及判断的理由,这主要涉及行政主体行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亦即领导、决策和执行等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它既包括公共行政人员个体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的道德观念、道德活动与道德规范,也包括行政主体作为群体及组织机构在行政活动中所应遵循的价值规范。”。而行政伦理制度化是行政伦理建设的一条外控和他律的路径,就是确定行政伦理准则,实行行政伦理法制化,形成行政伦理的外部监督机制和评价机制。行政伦理制度化,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伦理建设的基本趋势,它既表现为行政伦理立法的制度化,也表现在行政伦理执法的制度化和行政伦理依法监督和纠错的制度化,换句话说,也是法律制度道德化的过程。它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公共政策伦理的制度化,这可以有效制约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伦理失范行为,保证公共政策体现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