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的制度建设
公正的价值取向。二是行政制度伦理的制度化,这可以有效地维持行政伦理的稳定性,并使创新有可遵循的伦理路径。制度伦理建设包含制度伦理化和伦理制度化两个方面。制度伦理化是指制度的合伦理性、合道德性,表现为对制度的伦理评价,将道德原则和规范融入制度之中,使制度的实施发挥伦理价值导向和伦理规范作用,而伦理制度化是将一定的伦理原则提升、规定为制度,实现伦理的制度化、法律化。三是行政组织伦理的制度化,通过设立行政伦理管理机构,可以有效地构建行政组织关系,保持组织良性运行。四是公共行政人员个人道德的制度化,通过奖惩制度、回避制度、引咎辞职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绩效评估制度等的建立,能够保障公共行政人员认识履行职责。
二、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一) 行政伦理制度化是进一步推进行政伦理建设的必然选择。 首先,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弥补当前行政伦理建设存在的缺陷。当前行政伦理建设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缺乏强制性制度约束力量的保障。行政伦理制度化不仅便于公务员知道行政伦理建设的具体内容,而且还加强了对公务员的外在强制性约束,可以促使他们遵守行政伦理规范。
其次,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克服我国传统行政伦理的不良影响。我国传统行政伦理极端强调伦理道德本身的教化作用,实行以.‘情”为中心的伦理管理,把“情”摆在一首位.然后才是“理”、 “法”,并且将官员个人道德修养看作是一切行为的基础。但是单纯的依赖个人修养,是不能达到重塑良好人格这一目的的。因为个人伦理道德责任毕竟只是一种软约束,它不能有效地遏制某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