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律法规
扣线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四)便步
便步用于行军、操练后恢复体力及其它场合。
口令:便步———走。
要领:用适当的步速、步幅行进,两臂自然摆动,上体保持良好姿态。
(五)踏步
踏步用于调整步伐和整齐。
停止间口令:踏步———走。
行进间口令:踏步。
要领: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时,脚尖自然下垂,离地面约15厘米;落下时,前脚掌先着地),上体保持正直,两臂按照齐步或者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
(六)移步(5步以内)
移步用于调整队列位置。
1.右(左)跨步
口令:右(左)跨×步———走。
要领:上体保持正直,每跨1步并脚一次,其步幅约与肩同宽,跨到指定步数停止。
2.向前或后退
口令:前向×步———走。
后退×步———走。
要领:向前移步时,应当按照单数步要领进行(双数步变为单数步)。向前1步时,用正步,不摆臂;向前3、5步时,按照齐步走的要领进行。向后退时,从左脚开始,每退1步靠脚一次,不摆臂,退到指定步数停止。
(七)持枪(炮)时,听到行进口令的预令,将枪(炮)提起(60迫击炮手,右手移握提把),使枪(炮)身略直,拇指贴于右胯,使枪(炮)身稳固,其余要领同徒手。
第二十二条 立定
口令:立———定。